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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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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4-08-14    浏览次数:4504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152号)的有关通知,为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我校2025届全日制在校生: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注意: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经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如有符合条件的助学贷款,建议优先以助学贷款类别申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由毕业生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地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学校公示后报相关财政部门核拨。

 (一)个人申报(8月15日至8月31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注意:

  1.尽量使用PC端注册登录,推荐使用浏览器内核为ie10以上的浏览器,如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模式进行申报。

  2.个人信息填写时,“所在院系”字段请按照所在院系的标准名称填写,否则可能会存在无学院认领审核的情况!

  3.系统默认自动抓取学生本人河南省社保卡号,请提前办理河南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关于社保卡办理问题可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参保地,按照提示操作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服务网点查询”功能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查询详细地址,务必前往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4.8月31日后网上申请材料将不可随意更改,请在申请截止日前核实完善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准备

 1.学籍证明材料:

 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或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提供一种即可。

 2.申请资质证明材料:

  按照不同的申请类别需要上传的材料不同,请按系统提示上传。上传的图片材料要清晰,没有实质文字或数字内容的证件封皮等图片不必上传。

  2.1低保家庭:

1)本人是低保对象,所需上传材料:低保证、户口本本人页;

2)父母是低保对象,并且本人与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所需上传材料:低保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3)父母是低保对象,并且本人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所需上传材料:低保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赡养(抚养)关系证明(由户籍管理机构(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4)(外)祖父母是低保对象,父母双亡,并且本人与(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所需上传材料:低保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赡养(抚养)关系证明;

5)(外)祖父母是低保对象,父母健在,不符合申报条件;

6)(兄、弟、姐、妹)是低保对象,父母健在,不符合申报条件;

7)公婆是低保对象,同在一个户口本上,不符合申报条件。

  2.2残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的残疾人证;

  2.3国家助学贷款: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所需上传材料:贷款合同或者助贷系统截图(截图中需清楚地显示贷款人姓名、贷款年份2023-2024学年合同、合同编号);

  2.4零就业家庭: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①系统核对存在:上传零就业家庭成员信息页面+户口本户主页+户口本本人页即可;

 ②系统核对不存在:上传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站加盖公章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信息页面或相关职能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户口本户主页+户口本本人页。

  2.5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①系统核对存在:上传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成员信息图片+户口本户主页+户口本本人页即可;

 ②系统核对不存在:上传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成员信息页面或相关职能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户口本户主页+户口本本人页。

  2.6特困人员: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除了以上几类以外的贫困家庭(含孤儿),所需上传材料:县级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学院初审(8月15日-9月6日)

  申报人将个人申报纸质材料交所在学院汇总,由各学院根据申报材料给出初审结果。申报人应交的纸质材料有:

 1.系统比对已获得的:系统打印申请表、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2.系统比对未获得的:系统打印申请表(加盖相应职能部门业务公章)、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

  各学院在材料收取过程中重点核查毕业生个人信息、毕业学年、申请类别资格证明文件及家庭关系等情况,汇总个人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明细表(附件1)、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表(附件2),于9月6日前交至招生就业处创业指导科(致远楼302办公室),要求学院(部)报送的所有材料需经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上交。申报人逾期未交纸质材料者视为放弃申请。

 (四)学校审核(9月7-9月15日)

  根据系统上传材料、各学院汇总的纸质材料,在系统中作出学校初审的最终结果,纸质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后,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集中报送至新乡市人社部门。

 (五)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及资金拨付

 人社部门对学校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向学校反馈最终审核意见,由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财政部门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通知到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精心组织实施。积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宣传,重点宣传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主要用途,详细讲解补贴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强化跟踪指导,引导毕业生提前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

 (二)严格审核、按时报送。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

 (三)诚实守信、准确申报。申报人务必认真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申请不通过、补贴不能发放到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如有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要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温馨提示:为方便毕业生便捷申领补贴,有疑问首先咨询自己所在年级辅导员和附件4《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解答》中的相关咨询电话,如果还解决不了的问题再咨询各地市人社部门一次性求职补贴负责机构电话(详见附件3)和校内咨询电话0373-3329036

       附件:

       1.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明细表.xlsx

       2.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表.xlsx

       3.各地市人社部门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负责机构联系方式.xlsx

       4.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解答.doc

       5.学生操作手册.docx

       6.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pdf

 

 

招生就业处

2024年8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