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5届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赵东方发布时间:2024-09-13浏览次数:10

法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依据《kaiyun欧洲杯app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kaiyun欧洲杯教〔2024〕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细则

、基本原则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报名以及择优推荐的原则。推荐资格事先向学生公布,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学院公示栏公示,确保推荐程序严格规范,公开透明。

二、推荐条件

根据《kaiyun欧洲杯app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kaiyun欧洲杯教〔2024〕2号)文件精神,报名参加免试研究生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2.必修课(考查课,优、良、中、及格分别按95分、85分、75分、65分计算)总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40%(含40%)。有任意课程补考记录者须位于前20%。

3.英语水平等级考试原则上达到国家六级考试水平(成绩425),有高层次科研成果的可以放宽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成绩425);或者雅思成绩达到6.0;或者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

4.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过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推荐程序

(一)自愿报名

凡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学生,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写出书面申请。

(二)推荐排名办法

推免遴选综合评定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和素质类综合成绩构成其中:

1.学业综合成绩为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前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加权学分成绩构成成绩课程第一次所修成绩计算,占比为90%,计算公式为:

i课程成绩i*学分i/i学分i*90%

2.素质类综合成绩占10%,由以下部分构成:

(一)竞赛奖励

国家团体奖

国家个人奖

一等

16

一等

12

二等

14

二等

10

三等

12

三等

8

(二)参军入伍

参军服兵役

20

(三)学术论文

1)CSSCI(含辑刊)

12

2)中文核心期刊

8

(四)志愿者服务

参加国家级志愿者服务

15

(五)国际组织活动

赴国际组织实习服务

15

说明:1.学术论文是指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必须为学生独著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学术论文须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包含期刊名称,论文题目,发表日期,作者及名次等信息);学生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合作者的学术论文按70%赋分计算;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2.参加志愿服务以中国志愿服务网公布的全国性项目为依据

3.国际组织实习服务需通过正式申请流程,并为国家所认可的相关组织。

4.竞赛指被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认定发布的竞赛名单的项目。

5. 计算方式:竞赛奖励*2%+参军入伍*2%+学术论文*2%+志愿者服务*2%+国际组织活动*2%。总分不超过10分,各项最高分不超过2分。

6.团体类竞赛参加仅限除去指导教师外的前三名,加分按照顺序以1分依次递减

(三)公示免试推荐名单,学生联系接收学校

最终免试名单由学生所获学业综合成绩和素质类综合成绩相加后按照成绩顺序排名确定。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素质类综合成绩

推荐名单公示后,学生自行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原则上为校外单位;学生联系的学校以向学院提交的接收函为准(原件或传真件),逾期提交无效。

、附则

1. 学院成立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认定申请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特殊学术专长

2.高层次成果是指以学生独著或者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含辑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挑战杯等各类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以上奖励的项目主持人或第一参加人。

3.对于学术论文,学生需提供个人学术贡献说明材料,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和说明材料进行审核和答辩,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学术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答辩或鉴定的,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上级主管部门相应政策发生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5.未尽事宜,由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6.监督电话:0373-3326412

kaiyun欧洲杯app法学院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

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构成表

 

综合评价成绩

类别

占比

占比合计

学业综合成绩

(不低于90%)

前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加权学分成绩

90%

90%

素质类综合成绩

(不高于10%)

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

参军入伍服兵役

2%

10%

参加志愿服务

2%

到国际组织实习

2%

科研成果

2%

竞赛获奖

2%

合计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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